人民委员会关于保证向农民提供农业机械的决定草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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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918年7月2日)
成立一个由农业人民委员部、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农机局和粮食人民委员部(请科兹明同志列席)代表组成的委员会,研究实际支援农民的措施即向他们供应农业机械的问题。责成委员会明天(7月3日)上午开会,以便明天就同来参加第五次代表大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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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代表们进行商谈。责成哈尔洛夫同志负责召集委员会并向人民委员会报告。责成谢列达同志负责执行。
载于1933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21卷
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54卷第400—401页
注释: